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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港溪水系支流 牛埔溪治理規劃檢討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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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北港溪水系支流 牛埔溪治理規劃檢討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20.15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01/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8/01/31 09:30 |
開標時間 | 108/01/31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8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公司、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自然人等之一。具水利、土木、水土保持相關專業之一者。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 (一) 公司、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投標者,應檢附依該管理條例申請之登記證,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應已涵蓋廠商資格所定技師科別,並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計畫主持人資格證明:計畫主持人應為廠商資格所定之執業技師且為技師公會會員。並檢附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